关于违规吃喝,常德市纪委重申“七严禁”

发布时间:[ 2021-10-13 15:33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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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-严禁

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。

-2-严禁

采取“空白公函”“虚假公函”“一函多餐”等方式“吃公函”。

-3-严禁

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。

-4-严禁

虚列办公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、印刷费、劳务费等名目报销违规吃喝费用。 

-5-严禁

向下属单位及企业转嫁违规吃喝费用、不吃公款吃老板。

-6-严禁

将大额公款吃喝消费拆分开具数张小额发票分次报销,或将数次消费长期签单挂账。

-7-严禁

在单位或企业内部食堂、“一桌餐”场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。



全市党员干部

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,把“七严禁”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管住违规吃喝之嘴。


各级党组织

要从政治上认清违规吃喝的严重危害性,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坚持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,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。


各级纪检监察机关

要坚持动真碰硬,对违规吃喝歪风露头就打、反复敲打,对无视纪律要求不收敛不收手的,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,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;一经查实,一律从严、一律曝光。对在监督执纪中当“鸵鸟”、做好人,不愿斗争、不敢斗争,该发现的没发现,发现了不制止不报告,线索核查不深不细,处理宽松软,导致本地区本单位违规吃喝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。




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1年9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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